锦盛新材招股书“打架”供应商成立当天就合作募投或虚增规模

来源:开云体育登录入口    发布时间:2024-04-28 06:16:10 599

  成立当年即建立合作的供应商资料来源:锦盛新材招股说明书资料来源:募投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资料来源:募投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资料来源:锦盛新材招股书(2019年11月报送)资料来源:锦盛新材招股书(2017年6月报送)资料来源:阿里拍卖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锦盛新材)是一家主营化妆品塑料包装容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基本的产品包括膏霜瓶系列新产品和乳液瓶系列新产品。2017年6月,锦盛新材首次报送招股书,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但在2018年3月,证监会终止了对锦盛新材的审查。2018年10月,锦盛新材再次报送辅导备案登记材料,转战创业板。

  从经营业绩来看,从2016年到2018年的三年报告期内,锦盛新材的营业收入分别是2.89亿元、3.01亿元和3.61亿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为11.63%;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269.98万元、4287.29万元和5351.31万元,年化复合增长率仅0.77%,盈利出现明显停滞。

  经研究发现,除了业绩平平以外,锦盛新材对供应商的选取标准也令人费解,多家供应商在成立半年内即与锦盛新材开展合作,最夸张的一家在成立当天即向锦盛新材提供水转印加工服务,环保处罚更是屡见不鲜。

  另外,锦盛新材此次IPO的募投项目在投资金额、建设期上或许均存在虚增规模的情况,在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锦盛新材的产能预计将比2018年时扩张一倍有余。同时,锦盛新材披露的产销量似乎也有猫腻,公司报送的两本招股书中竟然出现数据“打架”的情况。2016年,锦盛新材子公司曾向实控人侄子置出房产,转让价格或偏低。

  据招股书披露,共有10家供应商在成立当年即与锦盛新材建立合作(见下表),动作最迅速的一家供应商甚至在成立当天即开始合作,比较奇怪。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绍兴上虞仨和印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仨和”)成立于2016年5月31日。招股书称,2016年5月,通过业务人员开发,上虞仨和与锦盛新材建立合作,主要向锦盛新材提供水转印加工,报告期内持续合作。也就是说,在上虞仨和成立的当天,锦盛新材即与其开始合作。

  绍兴亿豪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豪塑业”)成立于2016年12月23日,2016年起开始向锦盛新材提供注塑配件,显然,亿豪塑业从成立到与锦盛新材建立合作期间大约仅有一周的时间。

  另外,绍兴市顺源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源塑料”)、绍兴上虞铭瑞塑业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崧厦镇华祥塑料制品厂(以下简称“华祥塑料厂”)、余姚市仕弘塑化商行与锦盛新材开展合作的时间距其成立均不超过半年。

  正常情况下,一家新设的制造业企业,要实现产品量产至少需要半年时间,大多数情况下,没有一年的磨合很难实现正常的生产经营。但锦盛新材却与大量成立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开展合作,令人费解。

  进一步研究后我们得知,锦盛新材还有大量供应商曾被当地环保部门、消防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有些甚至连年被处罚,不由让人对公司供应商选取标准产生怀疑。

  2017年8月,绍兴市新弘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弘包装”)因污水总排口废水超标而被上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立案并处罚款1558元。9月,生态环境局对新弘包装进行复查,发现新弘包装未按要求停止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仍持续超标排放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属于拒不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故责令其限期治理,并处罚款4.36万元。2018年10月,因违法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以及电器线路的敷设不符合相关规定,新弘包装被滨海新城区公安分局行政处罚。

  2016年9月,绍兴市怡合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合塑料”)因危险废物堆场内危险废物包装物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被上虞区环保局罚款3万元。2017年,因存在废水直排环境的污水管道、废水排放超标、废气未达排放标准,怡合塑料合计被罚款21.80万元。2019年3月,因建设项目生产的基本工艺出现重大变化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怡合塑料被罚款1.48万元。

  另外,2016年,绍兴上虞宇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因外排废气未经有效处理,被罚款8万元。2017年,上海宫城塑料有限公司因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环境监视测定频次未达到每季度一次,被嘉定区环保局罚款合计3.7万元;余姚市江夏塑化有限公司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被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5万元;绍兴市嘉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因车间疏散通道堆放杂物,被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罚款5000元。2018年,浙江佑谦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设置排污口,被罚款5万元;华祥塑料厂因建设项目未经环评报批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而被当地环保局罚款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供应商中,顺源塑料、华祥塑料厂、新弘包装均为锦盛新材关联企业,由公司实控人阮荣涛的侄子或外甥实际控制。

  据招股书披露,锦盛新材此次IPO的募投项目包括“年增产15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技改项目”和“年产45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新建项目”,项目投资分别为9222万元、2.01亿元,共计拟募资2.93亿元。

  不过,根据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的“年产45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新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显示,该项目总投资为1.83亿元,与招股书中披露金额相差1757万元。由批准文号可见(如下图所示),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招股书中列示的建设项目为同一项目,至于为什么总投资金额存在如此大的出入,这只能留给拟上市公司来亲自回答。

  同时,据招股书显示,“年增产15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技改项目”和 “年产45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新建项目”的建设期分别为36个月和48个月。不过,根据募投项目环评报告数据显示,两项目的预期投产日期均为2019年6月,且环评报告均编制于2019年1月,这是否表示锦盛新材在招股书中披露的建设期或许也有所夸大呢?

  2019年1月31日,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对锦盛新材的三个新建项目环评文件和备案承诺书进行公示,除了上述两项IPO募投项目外,还包括“年增产20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项目”,该项目已于2019年7月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因此,上述三个建设项目建成达产后,锦盛新材共计将新增80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产能。

  据锦盛新材招股书披露,2018年,化妆品包装容器的产能、产量、销量分别为6900万套、6759.98万套和6609.56万套,分别是新增产能的86.25%、84.50%和82.62%。募投项目建成后,锦盛新材产能预计将比2018年扩张一倍有余,新增产能如何消化或将会是拟上市公司的下一个难题。

  值得注意的是,据募投项目环评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锦盛新材曾有两项与IPO募投项目名称相似的建设项目获得环评批复,但随后均终止实施。

  据锦盛新材2019年11月报送的招股书披露,2016年,公司基本的产品化妆品包装容器的产能、产量、销量分别为6000万套、6188.67万套和6208.30万套,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分别达到103.14%和100.32%。

  然而,根据锦盛新材2017年6月首次预披露招股书显示,2016年,化妆品包装容器的产量、销量分别为5900.82万套和5892.14万套,分别比更新预披露招股书中披露的数量少287.85万套和316.16万套,产能利用率、产销率也分别降至98.35%和99.85%。

  不过,两本招股书中披露的2016年产能均为6000万套,而2016年的主要经营业务收入也完全相同,均为2.89亿元。

  另一方面,2002年,锦盛新材实控人阮荣涛曾出资设立上虞健弘塑胶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弘塑胶”),同样从事化妆品塑料包装容器的生产、销售业务,阮荣涛持股45.44%,为第一大股东。2015年6月,锦盛新材以1357.75万元受让另外的股东持有的健弘塑胶54.56%股权,从而健弘塑胶成为锦盛新材的控股子公司。

  2016年4月22日,健弘塑胶召开股东会,同意阮荣涛将其持有的健弘塑胶45.44%股权以1323.3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锦盛新材。5月4日,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健弘塑胶变更为锦盛新材的全资子公司,并于同年12月被锦盛新材吸收合并。

  不过,2016年4月,在股权转让变更前,健弘塑胶将其名下位于曹娥街道嘉和园53幢102室、103室房产分别转让给锦盛新材总经理阮棋江及其配偶阮学英、副总经理阮棋达及其配偶邵君芳,交易价格均为175万元,实控人阮荣涛与阮棋江、阮棋达系叔侄关系。

  据阿里拍卖显示,2017年5月,嘉和园58幢101室的起拍价为250万元,评估价为333.73万元,较一年前健弘塑胶名下房产的转让价格高出90.70%。从地图上看,53幢和58幢相距仅百米,健弘塑胶是否涉及低价置出房产,其中是不是真的存在利益输送,这也只能留给锦盛新材来回答了。